长沙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(简称市房改办)、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,两块牌子,合曙办公,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授权,主管全市住房制度改革(包括房改政策制定、存量公房出售审批,货币化补贴审批、房改房维修基金审批)和组织实施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(包括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审批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人员的资格审查)。
一、经济适用住房49-52号窗口
流程:
1、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手续:49号窗口领表 50号窗口收件、审批 51号窗口领取《资格确认单》 凭《资格确认单》到开发建设单位选房 选房签定合同后由开发单位统一到房改办52号窗口进行合同鉴证、备案登记
2、单位办理自建经济适用住房手续:
立项审批申报 个人资格确认 收费减免审核
办理时限:
1、个人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确认手续,在申报资料齐全的情况下,5个工作日内办结(但需公示10天)。
2、单位自建经济适用住房收费减免审核手续,在申报资料齐全的情况下,10个工作日内办结。
3、单位自建经济适用住房立项审批手续,在申报资料齐全的情况下,10个工作日内办结。
二、房 改
流程:
1、公房出售手续:53号窗口申报收件 54号窗口审批 53号窗口发件
2、货币补贴手续:53号窗口申报收件 55号窗口审批 53号窗口发件
办理时限:
1、公房出售手续,在申报资料齐全的情况下22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,资金进入专户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。
2、货币补贴手续,在申报资料齐全的情况下23个工作日内办结。
三、物业维修基金29-30号窗口
流程
29号窗口物业维修基金缴交:
窗口收件 审核 打印缴款通知单 银行交款 领缴款凭证
30号窗口维修基金提取:
窗口收件 现场勘察 审核审批 维修公示 资金划拨 工程验收
办理时限:
1、使用支取申报接待日每周星期二、星期四(紧急维修除外)。在申报资料齐全的情况下5个工作日办结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