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服务承诺:
1、集体土地上房屋产权产籍管理:⑴初始登记自收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;⑵产权更正登记自收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;⑶产权注销登记自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;⑷产权产籍档案查阅全天服务。
2、集体土地上房屋交易管理(限本乡、村内居民):⑴转让登记自收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;⑵抵押登记自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,大宗业务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。
3、房屋租赁管理: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,3个工作日内办结。
4、房屋安全鉴定: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,7个工作日内办结。
5、房屋装饰装修审批:在资料齐全,符合法律法规的情况下,5个工作日内办结。
6、经济适用房初审:无工作单位居民,区属单位职工个人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初审手续,在申报资料齐全的情况下,2个工作日内办结。
(二)、责任追究制度:
全面推行政务公开、首问责任制、限时服务和错案追究制度。若我局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服务态度不好,服务质量不高,未按期准确办结案件,给服务对象带来不便,在行政审批、产权交易、产权登记、房屋安全鉴定、装饰装修审批、房改等办理过程中,不依法行政,有索、拿、卡、要行为,经查实后,将追究经办人员和相关负责人责任,并作出严肃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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