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市2005年拆迁情况通报

  我市严格遵照国务院《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》和国办发[2004]46号文件的规定,通过认真执行拆迁许可审批程序,严格了拆迁许可证的发放,对违反城市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,没有拆迁计划、建设项目批准文件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,以及拆迁补偿资金、拆迁安置方案不落实的项目,一律不予发放拆迁许可证。据统计,今年全年共计核发拆迁项目54个,核发拆迁面积30.38万平方米,拆迁户数2072户,单位157家,比上年同期上升13.95%。

(邓晓华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