组织和指导全市房改工作;负责对全市住房资金使用的审核和监督;负责对全市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;负责全市直管公房国有资产管理;编制并实施租金计划和房屋修缮计划;负责全市直管公房修缮管理;对全市直管公房的租赁调换、拆并、变更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;对住宅、非住宅租金进行调研、测算、调整;拟订全市房地产行业住宅发展以及经济适用房建设计划,并组织实施;组织全市廉租房的建设。